摘要這起空難發生於2009年6月,AF447航班由巴西里約熱內盧飛往法國巴黎,機型為空中巴士A330。
法國巴黎上訴法院裁定,法國航空與空中巴士在2009年AF447航班墜毀大西洋事故中,對機上228名罹難者負有過失殺人罪責任。 法院推翻兩家公司先前獲判無罪的結果,並分別判處最高22.5萬歐元罰款,折合約新台幣825萬至837萬元。
二審改認兩公司有責
這起空難發生於2009年6月,AF447航班由巴西里約熱內盧飛往法國巴黎,機型為空中巴士A330。
案件歷經多年調查與審理,兩家公司曾在2023年4月獲一審無罪判決。 不過,二審經過審理後改認定法國航空與空中巴士應負刑事責任,使這場空難的司法追究出現重大轉折。

上訴攻防與家屬不滿
法國航空與空中巴士對相關指控始終否認,對最新判決也未改變立場。 兩家公司表示將提出上訴,後續案件仍可能進入更高層級司法程序,最終責任認定尚待進一步發展。
罹難者家屬在宣判時到場聆聽結果,部分家屬對二審改判表達肯定,認為司法終於正視這場集體悲劇帶來的痛苦。 不過,也有家屬批評22.5萬歐元罰款金額過低,形容這樣的懲處更接近象徵性處分,難以回應失去親人的傷痛。
事故調查曾指出,客機速度感測裝置的技術故障,以及飛行員面對失速情況時未能及時正確處置,是導致墜海的重要原因。 飛行員當時受到錯誤空速數據影響,在飛機失速時採取將機鼻上拉的操作,而非使機鼻下壓恢復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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