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近年民眾重視飲食健康,橄欖油成為不少家庭料理用油選項,但市場也曾出現以低價油品混充、或以橄欖粕油假冒高級橄欖油販售的情形。
衛福部食藥署預告訂定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品名及標示規定草案,未來市售相關油品須依定義與分級標示為6類品名。新制預計自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,並以產品製造日期作為適用判斷基準。
橄欖油品名分類更明確
近年民眾重視飲食健康,橄欖油成為不少家庭料理用油選項,但市場也曾出現以低價油品混充、或以橄欖粕油假冒高級橄欖油販售的情形。食藥署研議後,決定透過更明確的品名規範,降低消費者因名稱混亂而誤解產品內容的風險。
食藥署說明,新制度參考國際橄欖油品名標示規定,也配合國內管理需要調整,主要依加工製程作為定名依據。

製程差異納入標示管理
依官方說明,初榨橄欖油是以橄欖果經清洗、物理壓榨、過濾與離心等程序取得,不得再經其他加工方式處理;若品質未達初榨標準,須進一步精製成為精製橄欖油。初榨與精製橄欖油調和後,可標示為橄欖油;至於從初榨後橄欖渣再萃取、精製所得的產品,則屬橄欖粕油類別。
新制上路後,業者若未依規定標示,將依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相關規定,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;若標示不實,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。包裝產品也可能被要求限期回收改正,以避免不合規品名繼續在市場流通。
食藥署並提醒,食品不得有攙偽或假冒情事,若查獲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,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最高8000萬元罰金。未來如「純橄欖油」、「頂級橄欖油」等容易造成等級與成分混淆的名稱,不得作為產品品名,消費者選購時可更直接辨識油品來源、製程與實際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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